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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有关人员转正定级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jsxy 时间:2009年11月20日 09:38 浏览:
 

关于做好有关人员转正定级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人员转正、定级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正、定级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在校工作满一年(大专毕业,在校工作满三年),通过岗前三门课考试,可初定为助理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校工作满一年,通过岗前三门课考试,可初定为助理级职称。

      3、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三年且通过岗前三门课考试,可确定为讲师。

    4、大专毕业,在行政岗位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办事员。

      二、工作安排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1120—24日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毕业的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研究生毕业的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专科毕业的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到综合办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相关表格。

      2、考核。见习期(初期)考核是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符合条件人员在领取表格后,认真总结工作情况,1124中午1130分前将相关表格交综合办。1130前由学院考核小组组进行考核。考核为基本合格的,转正时间延长半年或一年。

      3、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经考核合格的,由总院党院办(人力资源)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转正时间以报到证时间为准。

      请有关人员按上述时间安排办理有关手续,咨询电话:88131328 

 

综合办   

200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