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放假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今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至3日(星期六、日)照常公休。5月4日(星期一)正常上课。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和值班人员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确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幸福愉快的“五一”劳动节。
院 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