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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jsxy 时间:2008年01月09日 12:11 浏览:
关于开展2007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为做好技师学院200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正确评价教职工本年度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同时为教职工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作岗位和晋升工资提供依据,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 浙工贸院〔2004〕6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 浙工贸院〔2004〕67号)
二、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的对象和范围为2007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册在岗的教职工。其中本年度新进校教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未超过半年的,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三、考核等级
    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职、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年度考核优职的比例为15%,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比例为5%。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范围内的教职工于2008年1月12日前下载校园网上的《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表》,对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认真总结述职,总结成绩,特别要重视存在问题。
    (二)1月16日前,各部门召开年度总结会议组织年终考核,部门领导在与本部门职工沟通的基础上确定部门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意见和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表统一交综合办公室。中层干部由主管院领导考核。
    (三)综合办公室审核部门考核意见并综合院领导考核意见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发文公示,抄报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五)综合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个人奖金。
五、由于技师学院首次实行本项考核,时间紧,同时考核结果关系到行政人员的切身利益,因此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