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营销员(技师)报名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13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77-88336269
附件:
培训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