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眼镜验光员(中级工)、眼镜定配工(中级工)、眼镜验光员(高级工)报名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03月17日起至2023年03月2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77-88336269
附件: 2023-S-000823眼镜定配工中级工报名公示.xls 2023-S-000824眼镜验光员中级工报名公示.xls
培训中心
2023年3月17日